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年9月15日至11月5日,自治区党委派出12个巡视组,重点围绕“四个落实”,精准聚焦脱贫攻坚,对18个区直部门党组(党委)开展了专项巡视,对6个旗县开展了巡视“回头看”,近期各党组(党委)陆续公开了巡视整改情况,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监督。
在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正蓝旗,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化德县,兴安盟扎赉特旗、科尔沁右翼中旗围绕脱贫攻坚、污染防治、产业发展和民生领域等方面问题积极推进整改。
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针对扶贫工作有松劲现象问题,开展了全面摸底排查,对全部贫困户信息进行了再核实,择优选派名干部驻村帮扶,为户贫困户发放贷款万元,全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追究刑事责任1人,对失职失察相关公职人员,党内严重警告6人,党内警告4人,诫勉谈话4人。
锡林郭勒盟正蓝旗针对户贫困户饮用水质量不达标、延期支付医药费等问题,为3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解决了安全饮水问题,建立报销药费“随申报随报销”制度,对社保部门有关公职人员,撤职3人,留党察看1人,降级2人;对“吃空饷”和违规兼职等问题,党内严重警告1人,诫勉谈话3人,追缴多发工资7.7万元,将“吃空饷”和违规兼职问题列入旗委巡察工作重点内容。
乌兰察布市兴和县针对企业尾矿工业废水直排河道问题,责令企业停产,拆除私设管道,就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时任环保局局长予以免职;对欠缴人防易地费问题,追缴资金多万元,对收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不力的责任人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乌兰察布市化德县针对违规采矿治理不彻底问题,分别给予2个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党内警告和诫勉谈话,责令3家矿山停产整顿,完成10家矿山企业防尘设施建设;对违规重复领取公租房实物分配和租赁补贴、滞留征地补偿款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党内警告4人,政务警告2人,诫勉谈话3人,征地补偿款全部发放到位。
兴安盟扎赉特旗针对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政策不扎实问题,制定了“菜单式”产业扶贫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巩固24大项、47小项扶贫产业“菜单”,累计投入产业扶贫资金3.7亿元,脱贫产业贫困人口覆盖率达到%;对办公用房面积超标、举办升学宴、乔迁宴、违规发放福利费等问题,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2人,诫勉谈话6人,收缴资金47.9万元。
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针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视不够问题,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办事流程,推行项目审批网上办理,对旗直部门、苏木镇政府和综合服务大厅进行了明察暗访,下发整改通知书13份;对执纪监督不够有力问题,开展扶贫领域、民生领域、基层“微腐败”大清扫专项行动,旗纪委监委干部从接待“上访”变主动“下访”,排查信访问题9件次,解决群众反映问题8件次。
来源:内蒙古巡视巡察
责编:赵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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