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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瞧瞧

苏尼特右旗人民法院发出的

首份《自动履行提示书》和《拒不履行风险提示书》吧!

为切实提升裁判自动履行率,保障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达到服判息诉的法律效果,我院组织综合审判庭全体干警学习《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过程督促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的通知》,并在近日受理的10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首次送达《自动履行提示书》和《拒不履行风险提示书》。

部分被告在收到提示书后,了解未按生效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后,原告将申请执行会导致自身面临风险,表示将在近日给付拖欠的物业费。案件承办法官也向被告表示,在其自动履行后,经申请我院可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证明其履行完毕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原标题:《苏尼特右旗人民法院首发自动履行提示书和拒不履行风险提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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