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安排部署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创建工作,动员全旗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同心同德、携手奋进,迅速掀起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新热潮,奋力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9月30日下午,在旗文化大楼召开了苏尼特右旗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动员大会。
全旗副处级以上领导,各苏木镇党委书记、苏木镇长,旗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垂直管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规模以上企业代表,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参加大会。
旗委书记佈仁在会上向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关心支持全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广大干部群众及民族工作战线的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致以诚挚的问候,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佈仁指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我们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要求,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有力抓手和现实举措。全旗上下要深刻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狠抓落实,全力以赴做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的创建工作,推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佈仁强调,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时间紧。要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七进”工作,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基工程。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共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成果,要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凝聚民族团结进步的强大合力,巩固发展和谐民族关系。要责任再压实、力量再汇聚,全力保障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工作落到实处。
旗委副书记王占奇主持会议并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立足实际,学习好、传达好、贯彻好、落实好会议精神,切实把创建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真正形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人人参与、人人共享、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确保创建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旗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特木尔宣读了《全旗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和学习使用蒙古语文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表彰决定》,并解读《苏尼特右旗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工作实施方案》。
会上为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颁发了牌匾和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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