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80号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国庆长假临近,人员流动频繁、聚集活动增加,我旗“外防输入”压力增大。为科学精准、严而有序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让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祥和的节日,现就进一步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1

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来(返)我旗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来(返)我旗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之日算起。

2

从境外返回且在第一入境点解除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来(返)我旗人员,须提前向所在地社区(嘎查村)报备,抵达后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严格不外出,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1天、第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

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指中、高风险区所在的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直辖市的区)以及其他地区来(返)我旗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施3天2检(第1次为落地检;第2次核酸检测应在进入我旗后24—72小时内完成),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将在“鄂尔多斯健康宝”弹窗提示,主动检测后弹窗自动取消。

4

高风险岗位(进口冷链、非冷链货物的一线人员以及在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岗位工作人员)人员尽量避免跨地市出行,确需出行的须完成脱离工作岗位后7天隔离医学观察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备。

5

7日内有呼和浩特市行程史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嘎查村)报备,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尽快完成3次核酸检测(第1次和第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第7天完成1次),未按要求主动报备和完成核酸检测引发疫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由呼和浩特市来返我旗人员须持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抵达我旗后进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落实3天2检(第1次为落地检,第2次应在入旗后24—72小时内完成)。

6

凡准备进入准格尔旗的市外人员(含我市外出返回人员),须提前3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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