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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公安局棋盘井镇第二派出所按照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分别处予李某行政拘留十日、蔡某行政拘留五日、王某行政拘留七日并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经查,2月11日21时许,李某、蔡某二人驱车从天津市到达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镇。到达棋盘井镇后二人未按照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规定进行登记报备。
当晚李某入住棋盘井镇某酒店时,前台工作人员王某未履职尽责,未按规定登记李某的身份信息,未核验其行程码、健康码及核酸检测报告,便安排入住。
李某、蔡某二人在到达棋盘井镇后一直未进行核酸检测,且李某多次往返于棋盘井镇和乌海市。年2月13日,李某在乌海市接到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告知其为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在接到通知后,李某并未执行管控措施,继续往返于棋盘井镇和乌海市,未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报备自己的相关情况,未按照规定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同行人员蔡某明知李某为密切接触者的情况后,依然利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帮助李某登记入住房间,给鄂托克旗疫情防控工作带来巨大安全隐患,造成李某的密切接触者51人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后果。
年2月25日,徐某某驾驶卡车从包头、呼市等疫区出来,经过哈乐检查站卡口接受检查登记时称,要去锡林浩特市苏尼特右旗,只是途经四子王旗。但是通过检查卡口后违反疫情防控相关决定、命令,在未履行报备手续,未经四子王旗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进入四子王旗东八号乡、大黑河乡等地活动,致使李某某等四人被隔离,造成新冠疫情传播扩散风险。目前,徐某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四子王旗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来源:鄂托克公安、平安四子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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