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公安局禁毒大队的民警在走访中发现一工地的工房前种着一排植物很可疑,民警就前去查看。走到跟前,民警发现这些植物是罂粟,有的已经开花了。

经过了解,这些罂粟是工地的王某种植的,王某说,他觉得罂粟的花挺好看,就在工房前种了一排。

随后,民警将罂粟进行了铲除,经过清点,这些罂粟一共是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明知是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的,都会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因为王某种植的数量不多,警方对他作出了拘留十五天的处罚。

(来源:内蒙古新闻综合频道实习编辑:霍慧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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