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12号)、《关于简化规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审核程序的通知》(锡人社发〔〕17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大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的通知》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我局审核,此次共有13家企业符合申领条件,经研究同意,予以兑现援企稳岗补贴。按规定对拟享受援企稳岗补贴的企业及补贴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年11月19日-年11月25日。

如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本单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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