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安大队依法处置一起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网络案件

年6月12日,网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新浪微博多次发布虚假不实信息。接报后,网安大队按照局领导指示,立即对举报信息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经核查,在新浪微博发布虚假不实信息的网民系我旗赛罕乌力吉苏木牧民敖某某。年6月17日17时在赛汉镇派出所巡逻民警的协助下,依法传唤了敖某某,敖某某对其在新浪微博多次发布不实言论的事实供认不讳。敖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网安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相关规定,依法对敖某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处罚。(来源:平安西苏)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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