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的内蒙古秋高气爽、风景如画,谷物丰满、牛羊肥壮,处处焕发着勃勃生机。
正值第38个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全区各地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把民族团结的种子播撒在各族群众心间。
上下同心:夯实民族团结进步基础
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三卜树村,村民们收到了民族团结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着民族工作政策法规;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乌兰牧骑走进萨如拉塔拉嘎查进行慰问演出,通过《牧民歌唱共产党》等节目宣传党的民族政策;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巴丹吉林镇举办“乡村振兴感党恩民族团结向前进”分享会,讲述发生在农牧民身边的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展现各族群众手足相亲、共同奋斗的真挚情感……
内蒙古是我国最早成立的民族自治区,是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发源地,在促进民族团结上具有光荣传统,长期以来拥有“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
在内蒙古大地上,各族人民团结奋进的故事代代相传,民族团结之花常开长盛。“齐心协力建包钢”的历史佳话久久传唱,“三千孤儿入内蒙”的大爱传奇感人至深,“最好牧场为航天”书写了舍小家为国家的动人篇章,“草原英雄小姐妹”的故事陪伴着几代人成长……
进入新世纪以来,内蒙古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守望相助、团结奋斗,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共创美好生活。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内蒙古的发展,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70多年来,内蒙古始终保持着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日益巩固,“三个离不开”的理念成为各族人民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到内蒙古考察,在内蒙古参选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连续4年参加全国人大内蒙古代表团审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为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题词、给乌兰牧骑队员回信,充分体现了对内蒙古的高度重视、对内蒙古各族干部群众的亲切关怀,为做好新时代内蒙古民族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要倍加珍惜、继续坚持民族团结光荣传统和‘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大局。”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将民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解决好民族领域深层次问题。
自治区以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项整改为抓手,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民族工作主体责任,健全定期分析研究解决民族工作重大问题机制,将民族工作纳入党委年度督查计划、巡视巡察、专项检查内容,以严格监督考核倒逼责任落实。
自治区持续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让“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理念深深扎根各族群众心间,不断巩固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的良好局面。
并肩携手: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树高千尺有根,水流万里有源。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自治区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着力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作为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的重要内容,常态化、全员化开展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
赤峰市持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训教育宣讲全覆盖行动,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牧区、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乌海市自年以来,举办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干部培训班多次,培训干部3.4万人次;锡林郭勒盟利用“报、网、端、微”等全媒体矩阵平台,开设开办《民族同心圆》等宣传栏目,持续深化各族群众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认同……各地各部门纷纷出实招求实效,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
民族团结教育,从娃娃抓起。自治区突出抓好青少年群体教育,制定大中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方案,在各级各类学校开设专门课程,开展系列主题活动,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三个离不开”、增进“五个认同”。
秋季开学第一天,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满族小学三、四年级各班召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班会,组织学生参与民族团结知识问答、观看民族团结纪录片;兴安盟科右前旗第五中学初二7班课堂上,老师给同学们讲述了“三千孤儿入内蒙”等民族团结故事;霍林郭勒市蒙古族学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开展了形式丰富的“开学第一课”,把民族团结的种子播种在孩子心间。
今年7月召开的自治区党委十届十四次全会中指出,要把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关键性、基础性工作和长久之策、固本之举,完成好推行国家统编教材及相关配套改革任务,建设好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开学半个多月,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学校初二年级学生孙心语已经掌握了新教材中的很多知识点。谈到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自己的影响,她感触颇深:“学习国家统编教材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让我更深刻地了解到祖国丰富灿烂的文化,提高了我的阅读兴趣和文化素养。我会继续努力学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近两年,内蒙古大学入选国家首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培育基地,内蒙古师范大学被国家民委确定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自治区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对区情、历史的研究,建设了一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着力以有形、有感、有效的方式推进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
前不久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
自治区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完善体制机制、创新载体方式,组织编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发展规划,修订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和测评标准,推动创建工作纳入各级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进网络,不断提升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水平。
自治区扎实做好城市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兴安盟、呼伦贝尔市、鄂尔多斯市3个盟市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市,56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示范单位、个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示范单位,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创造了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截至年底,全区共有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个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名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各族群众从中汲取榜样力量,争做民族团结模范。
社区是各族群众共同的家。自治区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社区,把社区打造成为各族群众守望相助的大家庭,积极创造各族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社区环境。
中秋节前夕,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清泉街社区辖区内的汉族、蒙古族、朝鲜族等各族群众身着盛装欢聚一堂,共度佳节。“每逢传统节日,我们社区的居民就会聚在一起,唱歌跳舞做美食,别提多热闹、多融洽了。”居民巴图高兴地说。
清泉街社区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社区内有各族群众近人,邻里之间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回族大姐靳秀梅退休后全身心投入社区志愿服务中;汉族大哥续长生擅长水电维修,邻里遇到水电问题都爱找他;疫情发生后,蒙古族大哥宋守军主动为社区捐赠防疫资金……
正如清泉街社区的各族居民一样,内蒙古各族人民在一次次坦诚交流中、一次次互帮互助中,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交往交流交融的脚步更加坚实有力,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更加团结统一。
加快发展:构筑民族团结幸福家园
近年来,自治区不断提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水平,全面准确贯彻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先后制定《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开展民族法治宣传周活动,引导各族群众自觉按法律办事,不断推动民族工作与时俱进。
今年5月1日起,《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正式施行,这是自治区首次出台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为在新时代继续保持“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成立了少数民族法律服务工作站,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和“云咨询”平台,畅通诉求渠道,让各族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熟练掌握四种语言的检察官深入牧区主动约访、带案下访,将接待室搬到牧民家门口,零距离倾听牧民群众的心声,为各族群众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进民族工作,坚持在法律范围内、法治轨道上处理有关问题,定期对民族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用法律维护民族团结和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
民族团结是发展进步的基石,发展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自治区党委、政府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推进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稳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区牧业旗、边境旗市、自治旗经济持续增强,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保持高于全区平均水平态势,受教育水平、医疗服务、社会保障等指标均接近或超过全区平均水平,区域性贫困问题得到整体解决,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十三五”期间,内蒙古脱贫攻坚成就振奋人心:80.2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57个贫困旗县、个贫困嘎查村全部摘帽退出。
乘着国家兴边富民行动的东风,内蒙古20个边境旗市区基础设施不断改善,社会事业不断进步,边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
“十三五”期间,安排给20个边境旗市区的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累计投入达到33.15亿元。20个边境旗市区紧紧围绕肉牛、马铃薯等扶贫产业和旅游、电商等新型产业,采取“菜单式”帮扶、龙头企业带动等模式,实施各类产业项目个,带动3.17万户、7.5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发展产业脱贫致富。
今年,中央及自治区累计下达少数民族发展资金6.64亿元,其中向原57个贫困旗县下达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27亿元,向15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下达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19亿元,用于民族村寨保护与发展、民族乡村振兴试点建设等,支持民族传统手工业、乡村旅游业等特色产业发展。
在大兴安岭西北麓,边陲小镇蒙兀室韦苏木充分发挥地缘优势发展旅游业,建设了民族团结广场、民族文化园等民族融合特色景点,多户人家从事旅游相关产业,各族群众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稳步提高。
在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萨如拉图雅嘎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投入极大改善了嘎查基础设施,提升了产业发展能力。嘎查党支部团结带领各族群众,坚持落实“草畜平衡”制度,实现了生态保护与畜牧业发展双赢,嘎查年人均纯收入已近2万元。
如今,行走在内蒙古大地上,在乡村牧区、街头巷尾,处处能看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生动场景。各族人民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在你来我往、交流交融中,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上下同欲者胜,同舟共济者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内蒙古各族人民正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并肩携手,共筑民族团结幸福家园,共创繁荣发展美好未来。(见习记者李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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